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治療期間能否申請工傷康復治療?
作者: 來源: 發布時間:2018-01-25 14:12:00 瀏覽量:
問:
李先生在企業工作,不慎發生工傷,經鑒定停工留薪期為6個月。在治療期間李先生聽說工傷職工可以申請工傷康復治療,遂詢問單位勞資。單位勞資人員告知工傷康復必須等到停工留薪期滿鑒定等級后才可申請,于是李先生撥打12333詢問何時可提出康復治療?
答:
《天津市工傷康復管理試行辦法》(津勞社局發〔2007〕93號)第三條規定,工傷康復治療包括工傷職業康復和工傷醫療康復。
工傷職業康復是指利用各種康復器具和治療手段,對經勞動能力鑒定后的工傷人員,以提高其生活質量和就業能力為目的,所采取的綜合性康復治療方法。
工傷醫療康復是指利用各種臨床治療和康復手段,對在停工留薪期內住院或門診治療的工傷人員,以改善、恢復其身體功能減輕致殘程度為目的,所采取的綜合性治療方法。
綜上所述,李先生在停工留薪期內是可以提出工傷康復治療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具有康復價值的,在經辦機構備案后可到簽訂康復服務協議的工傷職業康復機構進行康復治療。
天津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電話咨詢服務中心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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