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調整2024年度工傷保險定期待遇 明確門診住院標準
作者: 來源:新華日報 發布時間:2024-08-29 11:00:00 瀏覽量:
江蘇省人社廳、省財政廳8月28日下發通知,從2024年1月1日起調整工傷保險定期待遇。
調整對象為2023年12月31日前,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中已享受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待遇的工傷職工,享受供養親屬撫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員供養親屬,以及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其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傷殘津貼差額的人員。
調整標準包括:
1.傷殘等級為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的調整,在原享受傷殘津貼標準基礎上根據傷殘等級每人每月分別增加:一級146元,二級139元,三級136元,四級134元。
2.傷殘等級為五級至六級并已按月享受傷殘津貼的工傷職工,由用人單位按工傷職工調整前月傷殘津貼的3%,且不高于四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月調整額,上調傷殘津貼。
3.各市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的護理費在原護理費基礎上,每人每月增長1.86%,且調增后分別不低于4066元/月、3253元/月、2440元/月。
4.工亡人員供養親屬撫恤金的調整,工亡職工供養親屬的撫恤金在原標準基礎上每人每月增加50元。
值得一提的是,江蘇此次還明確了工傷職工的門診住院待遇標準,門診診查費按最高不超過38元/次,住院普通病房床位費按不超過50元/床日標準納入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范圍。該門診住院待遇標準自2025年1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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