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人社部門被告上法庭,全省人社官員旁聽審理
作者: 來源:中新網 發(fā)布時間:2016-11-04 09:50:00 瀏覽量:
中新網昆明11月2日電 (王艷龍 李虹)昆明市人社局與云南省人社廳因認定一名工地施工人員屬于工傷,而被施工單位告上法院,要求撤銷相關“決定書”。昆明市呈貢區(qū)人民法院2016年11月2日開庭審理此案。
第三人羅某某2014年8月27日在官渡區(qū)五里中央商務區(qū)A22地塊施工過程中受傷,申請工傷認定。被告昆明市人社局于2015年12月24日受理羅某某的工傷認定申請后,予以認定為工傷。原告云南省建工基礎工程公司(現為云南建投基礎工程公司)不服該《工傷認定決定書》,向被告云南省人社廳申請行政復議,被告云南省人社廳維持了昆明市人社局的認定,原告遂向呈貢區(qū)法院起訴二被告,請求撤銷《工傷認定決定書》和《行政復議決定書》。
原告認為,羅某某并非其聘請的員工,也不直接聽從于該單位的工作安排,而是由第三人安排工作,因此并未與原告形成勞動合同關系,且羅某某持有的出入證名字不符。
被告昆明市人社局認為,該局是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做出的結論,《工傷認定決定書》合法合規(guī),且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定羅某某與原告存在事實勞動關系,故而請求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被告云南省人社廳則表示,其做決定主體合法,做出決定的事實清楚,程序合法,事實確實充分,亦請求駁回原告請求。
因案件爭議較大,法庭選擇擇期宣判。
作為云南省唯一司法公開基層示范法院,呈貢法院與云南省人社廳邀請了該省各州市縣人社部門在昆明學習官員參與庭審旁聽,并就相關問題回答官員們的提問。一名旁聽官員表示,通過旁聽庭審,讓自己認識到決策該如何依法進行,面對訴訟該如何積極應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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