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我搞好了從住處走到公司大門口的時候,公司車隊隊長陳臘生,事業部經理吳愛旗,還有事業部其他幾個同事,都在車輛旁邊站著聊天準備出發的。我過來和陳臘生打了個招呼,說我跟他們出車到奇臺去的,他回答說你們去吧。車輛啟動走出大門口的時候陳臘生揮手說你們一路順風,車上人回答說好的好的。
在我沒有走到公司大門口的時候我聽同事講發生這些事情:當時陳臘生是準備和吳總一起去辦事處的,他想去看望他的老同事,因當天要值班,和吳總商量和公司聶佑華換一下,后來聶佑華也要去奇臺辦事處,所以陳臘生沒有去成。
在半個月的時候,吳愛旗口頭通知過我說要出一趟車到奇臺去具體時間沒有確定。我當時答復如果有司機愿意去我就不去了要是沒有司機去我就跑一趟。9月29號在公司里面吳愛旗碰到我又通知我一次了,我說到時候再說吧。9月30號吳愛旗手機停機了就讓盧旭輝電話通知大家包括我在內。吳愛旗作為公司的事業部經理總管公司全部日常工作,除總經理之外就是由他做主,他的安排必須要執行。
9月30號前幾天陳臘生也在公司和我講過這個事情,問我愿不愿意出車到奇臺辦事處去,我覺得跑那么遠累,所以回答不愿意去。當時陳臘生感到很失望的表情。
公司此次出行是前半個月左右就計劃安排的,只是沒有確定具體時間,因公司有些司機出門愛喝酒,所以在9月30號那天還是安排我出車,因為我經常送那邊的貨熟悉那邊的路線,還有就是我不喝酒。
到達奇臺縣之后具體有辦事處的負責人丁佑明安排接待事宜,丁佑明喊來幾個客戶陪同我們,相互之間談了一些工作上的事情。因我們的到來丁佑明有一家客戶的貨沒有送完,所以安排我明天把那家客戶的貨送過去。客戶的貨放假之前不送完不行的。
我們到奇臺辦事處去的時候,吃飯加油修車,回敬客戶的招待費用都是有吳愛旗負責買單。先前他在公司領有幾千塊錢的費用,公司領導及些同事知道。
誰知在10月01號送貨時在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我一個司機在節假日的被領導安排送貨送人加班加點的,一不小心出事了公司現在都說不知道推卸責任。
我自己申報工傷,剛開始同事幫忙我在證詞上簽字畫押復印身份證,還被社保局要求去做調查筆錄,都是按事實說的,后來公司知道了,大發脾氣,要求幾個當事人重新去做筆錄按公司的意見,那一天是我私自出車和公司無任何關系。迫于壓力,大家都去推翻以前的筆錄。連社保局辦案人員也說你們改來改去的。有一個愿意和我作證的被公司放長假了,還有一個愿意的被公司扣工資扣得自己辭職走人了。連負責安排這次事情的吳愛旗剛開始也是實事求是的幫我做的筆錄,說是他安排我出車的。后來也被公司要求去改口了,態度模糊了什么也不知道。所有責任全部推倒我一個人身上來了。說我自己出車的。當天一起出行的人員如下:事業部經理吳愛旗,事業部業務員2個,事業部財務人員聶佑華,我是事業部司機。車隊隊長陳臘生當時是值班去不了,要是能去他也去奇臺了。
現在我不知道自己的工傷能不能確認下來?" />
等我搞好了從住處走到公司大門口的時候,公司車隊隊長陳臘生,事業部經理吳愛旗,還有事業部其他幾個同事,都在車輛旁邊站著聊天準備出發的。我過來和陳臘生打了個招呼,說我跟他們出車到奇臺去的,他回答說你們去吧。車輛啟動走出大門口的時候陳臘生揮手說你們一路順風,車上人回答說好的好的。
在我沒有走到公司大門口的時候我聽同事講發生這些事情:當時陳臘生是準備和吳總一起去辦事處的,他想去看望他的老同事,因當天要值班,和吳總商量和公司聶佑華換一下,后來聶佑華也要去奇臺辦事處,所以陳臘生沒有去成。
在半個月的時候,吳愛旗口頭通知過我說要出一趟車到奇臺去具體時間沒有確定。我當時答復如果有司機愿意去我就不去了要是沒有司機去我就跑一趟。9月29號在公司里面吳愛旗碰到我又通知我一次了,我說到時候再說吧。9月30號吳愛旗手機停機了就讓盧旭輝電話通知大家包括我在內。吳愛旗作為公司的事業部經理總管公司全部日常工作,除總經理之外就是由他做主,他的安排必須要執行。
9月30號前幾天陳臘生也在公司和我講過這個事情,問我愿不愿意出車到奇臺辦事處去,我覺得跑那么遠累,所以回答不愿意去。當時陳臘生感到很失望的表情。
公司此次出行是前半個月左右就計劃安排的,只是沒有確定具體時間,因公司有些司機出門愛喝酒,所以在9月30號那天還是安排我出車,因為我經常送那邊的貨熟悉那邊的路線,還有就是我不喝酒。
到達奇臺縣之后具體有辦事處的負責人丁佑明安排接待事宜,丁佑明喊來幾個客戶陪同我們,相互之間談了一些工作上的事情。因我們的到來丁佑明有一家客戶的貨沒有送完,所以安排我明天把那家客戶的貨送過去?蛻舻呢浄偶僦安凰屯瓴恍械。
我們到奇臺辦事處去的時候,吃飯加油修車,回敬客戶的招待費用都是有吳愛旗負責買單。先前他在公司領有幾千塊錢的費用,公司領導及些同事知道。
誰知在10月01號送貨時在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我一個司機在節假日的被領導安排送貨送人加班加點的,一不小心出事了公司現在都說不知道推卸責任。
我自己申報工傷,剛開始同事幫忙我在證詞上簽字畫押復印身份證,還被社保局要求去做調查筆錄,都是按事實說的,后來公司知道了,大發脾氣,要求幾個當事人重新去做筆錄按公司的意見,那一天是我私自出車和公司無任何關系。迫于壓力,大家都去推翻以前的筆錄。連社保局辦案人員也說你們改來改去的。有一個愿意和我作證的被公司放長假了,還有一個愿意的被公司扣工資扣得自己辭職走人了。連負責安排這次事情的吳愛旗剛開始也是實事求是的幫我做的筆錄,說是他安排我出車的。后來也被公司要求去改口了,態度模糊了什么也不知道。所有責任全部推倒我一個人身上來了。說我自己出車的。當天一起出行的人員如下:事業部經理吳愛旗,事業部業務員2個,事業部財務人員聶佑華,我是事業部司機。車隊隊長陳臘生當時是值班去不了,要是能去他也去奇臺了。
現在我不知道自己的工傷能不能確認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