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究廠里責任事故,瞞報事故,以及不作為不擔當責任。
- 時間:2016-4-29 15:24:25 會員:尚瑨城 提問時間:2016-4-29 15:24:25
- 咨詢內容:我父同煤集團永濟電廠正式員工,下午上班干活期間因腳手架塌落從六米高墜下來,120從廠里把人接到醫院,經過六天左右輸液觀察,第七天做盆骨骨折及腳趾頭手術時沒下手術臺。廠里拖,拖,拖,最后給處理辦法賠三十萬,條件是讓我母親和我簽份父親是干和廠里無關的工作時摔傷死亡的假協議。母親在整個事情中精神已經臨近崩潰的邊緣。我可以申訴什么主張。
管理員的回答:你嚴格按照工傷死亡待遇標準主張權利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