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補償問題
- 時間:2016-5-24 10:28:43 會員:沈桂軍 提問時間:2016-5-24 10:28:43
- 咨詢內容:我是一個農民工,跟本省的私人老板到外地去干工程,干活時候受了傷,腿骨頭斷了,老板就把我送去醫院,然后做手術上的鋼板固定,在醫院住了十幾天就出院了。醫生說四個月以后才能下地試著走路。一年半到兩年才能取內固定鋼板,我是家里主要的勞動力,我這兩年之內干不了重活,我的誤工費,還有二次取鋼板的全部費用,還有我的營養費,我平時干活的工資每個月最少不低于五千,取鋼板大慨要六七千吧。我想請問一下,按照現在國家的相關規定,我這樣一步算完補償要多少合適???
管理員的回答:你的情況一般為九級傷殘,賠償數額一般15萬左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