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輪換工
- 時間:2016-7-12 17:19:26 會員:蘇若兮 提問時間:2016-7-12 17:19:26
- 咨詢內容:您好,1986年潘西煤礦的農民輪換工,合同期8年。期間腿部工傷,鑒定工傷等級為3級。合同期滿結束后回家務農,因為工傷加農村體力勞動,身體素質非常差,到現在已經基本不能從事體力勞動,生活非常艱苦。想咨詢下,當年的農民輪換工為國家煤礦事業付出了自己的青春,現在的生活基本都很差,國家現在有沒有什么補償措施。周圍有人每個月能拿到大約2000元的補償。在8年合同期內,曾經交過4年的保險,后來單位給取消了,不讓繼續繳納保險。能不能通過補交或者什么措施,享受正常職工退休后的保險待遇。謝謝您的解答,另外如果有什
管理員的回答:第一、你的問題已經超過了時效;第二、如果你的情況被納入工傷保險統籌可以向社保要求每個月的傷殘津貼,甚至生活護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