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管理部門確認工傷后是否可以不予工傷賠償?
- 時間:2016-7-27 13:52:41 會員:胡女士 提問時間:2016-7-27 13:52:41
- 咨詢內容:我公司員工下班后乘電動車回家,被一輛從后趕超的一輛電動車撞倒,當場暈倒,肇事者逃逸,事故導致傷者鎖骨骨折,事發48小時后,傷者找到公司,要求公司處理此帶,我司當即與工傷管理部門溝通,工傷管理部門以超過48小時,未及時申報為由,不予受理。后傷者自己找工傷管理部門又確認了工傷,但我司找工傷管理部門要求賠償,但工傷管理部門卻不予理睬。請問,工傷管理部門確認工傷后,是否可以不予賠償?
管理員的回答:認定工傷應當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