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理賠
- 時間:2017-1-21 10:05:57 會員:陳明 提問時間:2017-1-21 10:05:57
- 咨詢內(nèi)容:我公司2016年12月26日已申報社保,原計劃在月末前繳費。然而12月29日至31日期間社保系統(tǒng)清算,暫停服務,導致本公司無法繳費,于2017年1月1日完成繳費工作。12月有員工出現(xiàn)工傷,到社保局申請理賠,社保局以本公司12月未正常繳費為由拒絕。請問有什么解決方法?
管理員的回答:第一、你要收集2016年12月29日-31日期間社保系統(tǒng)暫停服務,無法正常繳費的相關(guān)證據(jù),用以證明非你公司原因不能繳費的事實。第二、你公司要將2016年12月份員工的社保費進行補繳。接下來,就可以向社保主張報銷相關(guān)工傷待遇了,社保拒不報銷的,可以通過訴訟途徑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