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復檢病歷效應問題
- 時間:2017-2-10 19:13:14 會員:朱波 提問時間:2017-2-10 19:13:14
- 咨詢內容:工傷住院,老板付了一部分費用。出院之后老板將醫院原始資料全部拿走。他沒給我們交社保。估計走的是團體意外險。然后我就回老家養傷。養了半個月之后,我到我們當地醫院復查。我們當地醫院寫有病歷,休息單等。我想維護自己合法權益。我想認定工傷。住院資料是不好拿回來了。在家復查的病歷還能認定工傷嗎?謝謝了。
管理員的回答:一般是不能的。工傷認定需提供在醫院就診的資料有門診病歷、入院記錄或住院病案、診斷證明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