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單位第一次工傷鑒定為九節,單位提出第二次鑒定沒鑒定上節,傷者如何辦
- 時間:2017-3-7 8:18:14 會員:王興才 提問時間:2017-3-7 8:18:14
- 咨詢內容:我于16年9月3號井下接鐵鏈,把右手十指打斷了,于12號在焦作九一醫院,手術。于16年12月23號,于17年元月1號收到第一次鑒定為九節,于當天單位來電話說鑒定九節太高了,叫做第二鑒定,于17年2月17號才去鄭州直三醫院鑒定,到現在無果,打電話問說沒鑒定上節不通知了?請問:我怎樣為護自己的權利!
管理員的回答: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后,鑒定機構應當在60日內作出結論,特殊情況可延長30日,你可以聯系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催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