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時效問題
- 時間:2017-4-21 21:33:05 會員:楊建松 提問時間:2017-4-21 21:33:05
- 咨詢內容:2013年3月28日,我在常熟市支塘鎮金陵無紡布有限公司工作時發生工傷,右腳面骨頭斷裂二根,在于公司俞總商談工鑒定時,他再三推后時間,在我最終堅持之下,于2015年3月11日去常熟市第二人民醫院做了工傷鑒定(當時由常熟市勞動局組織的)。鑒定結果為工傷十級,而后在于公司商談工傷處理時,公司俞總推說工傷已過時效,僅賠付1萬元給我,請問我如何處理?真的己過時效了嗎
管理員的回答:時效從鑒定結果出來后計算,另外醫療和就業補助金從離職時開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