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醫療費用報銷
- 時間:2017-5-4 9:55:21 會員:代勇 提問時間:2017-5-4 9:55:21
- 咨詢內容:2017年1月18日18時20分左右,代勇下班后駕駛兩輪電動車于公司路口與朱**駕駛的三輪電動車相撞,導致代勇顱腦損傷,住院二十五天。交警對此次交通事故判雙方同等責任。后經勞動部門調查認定為工傷。按照勞動部門的說法,需要交警部門出具責任百分比的協調書,醫療費用按照雙方當事人責任的百分比報銷。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五章第三十條“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傷殘鑒定還未做,但當地勞動部門說醫療費用可以先行報銷。前提是按
管理員的回答:社保部門的說法不符合法律規定,拒絕支付的,你可以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