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標題
- 時間:2017-7-7 20:56:27 會員:楊彬 提問時間:2017-7-7 20:56:27
- 咨詢內容:我爸爸之前在公司上班,由于嚴重摔傷導致顱內出血,公司先讓我們盡快治療。現在差不多恢復健康,工傷申請已經下來,勞動傷殘等級確認是公司確認的,但是寫的內容卻是頭部外傷,沒有說明顱內出血,傷殘鑒定等級沒有,而且鑒定下來后,公司沒有第一時間將鑒定認定書給我們,而是鑒定結果他們拿到后一個月才給我們,已經超過15日,無法再申請勞動傷殘復查了嗎?而且公司表示讓我們不要走工傷,這會影響公司之后的先進評選,還讓我父親自動申請離職,太欺負人了,煩請律師告知我們該怎么做,十分感謝!
管理員的回答:如果自你們自己收到鑒定認定書未超過15日是可以提出再次鑒定申請的,如果超過15日,就沒有辦法再申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