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1972年老工傷侵權責任案可以代理嗎?
- 時間:2017-10-6 2:20:28 會員:光平 姚新華 提問時間:2017-10-6 2:20:28
- 咨詢內容:我是姚新華、馬鋼退休高工,丈夫光平71年底招工進馬鋼干起重工,72年5月31日不滿21周歲的新工人光平在高空起重作業時,原始起吊工具“獨腳木”吊桿頂上有定滑輪的,因負荷超重折斷,連同光平甩落地面上一灘乙炔灰渣中,雙手腕觸地即斷、腦袋撞地休克、頸部矬傷、雙眼被乙炔燒得灰白當場失明。95年前后光平頭腦工傷后遺癥加重,找有關部門反映,給補個《工傷證》只把雙手腕骨折上報勞動局糊弄光平,需要后續醫療的頭腦等較重工傷都給瞞報了。97年無法工作只能提前十三、四年退休。2010年8月嚴重復發,帶他去南京軍區總院
管理員的回答:你的案子可以處理的,因為你具有最關鍵的證據—工傷證。你想主張什么樣的待遇,可以電話13131175252聯系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