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
- 時間:2017-11-20 8:58:39 會員:馬文 提問時間:2017-11-20 8:58:39
- 咨詢內容:我因皮革廠收卷崗位上班流程操作時因機器故障原因被氣磅部件砸傷被廠里領導送醫院就醫被確定為右足第四趾骨骨折住了八天院醫生叫了住了八天院,沒叫護工上廁所還沒打石膏都是自己杵著杖去上。吃的也是自己叫外賣自己出錢。廠里給員工買過保險保險公司也來做了工傷認定。但廠里只付了住院期間的醫院用的費用。停職留薪住院是按原工資算120一天出院就只有40,生活費伙食費別的都是自己出。我一個人在外地打工。也沒叫護工照顧。也不給我做傷殘鑒定。廠里只給幫我出醫療費用和賠償我停職留薪的工資。請問我應該怎么辦。
管理員的回答:趕緊申請工傷認定吧,需要勞動關系證明和診斷證明。認定工傷后,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鑒定級別要求工傷待遇。你的情況一般會被鑒定為十級傷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