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能上班嗎?不想提前退休
- 時間:2017-11-20 15:34:51 會員:徐健美 提問時間:2017-11-20 15:34:51
- 咨詢內容:我老公2015年7月發生腦梗死,住院治療后一直在休病假,其間我們認為可以勝任一些工作,也申請過上班,但公司以養好身體重要為由拒絕。2017年兩年病假期滿,要求上班,但公司(國企)要求做勞動能力鑒定,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上填寫內容:神清,語言欠清欠利,右側指鼻試驗欠佳,高血壓3級,極高危組(150/90),腦梗死,偏癱肌力4級。我想請問的是,一、這種情況能評到幾級,適用哪個法律條款或規定。二、評定結果出來后,哪個級我們必需退休,哪個級我們可以選擇上班或退休,如果選擇退休我們該得到哪些賠償或補助。具體的法律條款或規定依據。三、我們認為有能力上班,可以承擔 工作任務,但按目前這種情況可不可以上班?
管理員的回答:一、根據勞動保障部《關于印發〈職工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標準(試行)〉的通知》(勞動部發〔2002〕8號)進行評定;二、四級以上屬于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三、如果達不到四級,你可以要求上班,除非單位證明你無法勝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