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單位賠償
- 時間:2017-12-6 15:18:01 會員:李振貴 提問時間:2017-12-6 15:18:01
- 咨詢內容:我們同事四人為方便上下班,合伙購置微型面包車壹輛,車主為其中一名同事,除購買了車輛強制險和車損險,未購買其他失業保險。我們四人于2016年5月28日(周六)公司下班回家途中發生車禍,經交警部門認定為事故雙方各自承擔50%責任,同時我們四人也被濟寧市勞動部門認定為工傷。此次事故發生的醫療費等費用,對方事故車輛的保險公司僅承擔醫療費、傷殘補助金、誤工費、護理費等50%左右;我方車輛的保險公司僅承擔了車損費用;濟寧市勞動部門僅承擔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我們四人的停工留薪期的工資公司僅給部分基本工資,工資額遠低于正常本人工資水平,請問我們四人剩余的醫療費、停工留薪期工資補差、護理費等是否可以向公司要求補償?
管理員的回答: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