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原工傷引發的疾病致殘怎么維權
- 時間:2017-12-11 21:09:02 會員:蘇小亮 提問時間:2017-12-11 21:09:02
- 咨詢內容:2014年發生工傷,當時是59歲,2015年認定工傷,16年8月鑒定傷殘7級,因留有后遺癥,17年3月醫院診斷神經源性膀胱,10月份復鑒傷殘4級,神經源膀胱與原工傷存在直接因果關系,請問我還能主張哪些賠償?神經源膀胱是不是屬于新工傷需從新申請工傷認定?7級傷殘待遇法院已判決生效但執行困難還沒有給錢,企業沒有給交工傷保險,去年曾到勞動局投訴希望能征繳保險,但勞動局以已過60周歲且開始領取新農保為由不給受理,現在還能讓企業補繳保險嗎?
管理員的回答:如果你沒有跟單位解除了勞動關系,你現在可以要求每月支付傷殘津貼的,不需要重新申請工傷認定,是否可以補繳保險,各地操作不完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