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轉制私有主管局撤銷工傷待遇誰主管落實
- 時間:2017-12-24 12:31:45 會員:程振普 提問時間:2017-12-24 12:31:45
- 咨詢內容:本人程振普,系撫順市電子技術研究所(事業單位)職工,1993年因公負傷,經市勞動的鑒定委員會定為5級傷殘,1996年因傷殘退休,退休后一直享受工傷待遇。2006年6月,撫順市按照國家和省文件將科研(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進而將企業轉制為私有,同時撤銷了上級主管—電子局。此后,于2007年1月我的工傷待遇就莫名其妙地轉沒了。開始我找到退休時的所在單位,即已改制為撫順市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他們稱:“你的問題屬于前電子技術研究所的事,我們民營股份制企業不管。”進而又找到負責轉制的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又把我推到新撫區經貿局;區經貿局又將我推到市勞動局仲裁;是勞動仲裁稱:“沒有客體,不予受理”,讓我走信訪渠道。繼而,又找到市信訪局,市信訪局又把我支到區信訪局、市科技局。就這樣輪了我一圈又一圈。后來我想問題出在改制,就求人在網上向國家發改委提出訴求,發改委有推脫稱:“不屬于發改委業務范圍”,讓“根據《信訪條例》的規定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向當地政府或 勞動保證部門提出”。改制后原事業單位改沒了,主管部門撤銷了,我的工傷待遇也改沒了。找信訪沒主管,投訴沒對象,仲裁沒客體
管理員的回答:準爭議確的講,你的情況應該找經貿局。另外,你的情況屬于改制導致的爭議,不屬于勞動爭議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