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與賠償
- 時間:2018-3-14 21:21:54 會員:陳杏桃 提問時間:2018-3-14 21:21:54
- 咨詢內容:我是臨時工,當時被村里承包人聘請到工地上班,由于只是口頭聘請,在工地被鏟車司機用水泥柱撞到胸口,到醫院搶救,發現肋骨骨折兩根,脾臟出血,醫生采取保守治療,當時住院10天,醫生建議回家絕對臥床休息1個月,3個月內僅限室內活動,6個月不以干重體力活。請問這里要怎么保護自己的最大利益。當時工地方住院費全由他們出,還有后續要如何認定工傷和賠償。。
管理員的回答:你的情況屬于典型的建筑方違法分包給承包人,承包人雇傭你,你在工作中受傷的情況,應當由工地方承擔工傷保險責任。這類案件在申請工傷認定中會有障礙,建議去爭取。工傷認定后,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根據鑒定級別要求工傷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