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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2018-8-1 16:26:45 會員:蔡福林 提問時間:2018-8-1 16:26:45
- 咨詢內容:您好:我在2009年上班工作時受傷,是右小腿脛骨骨折,不需要做內固定手術,現在沒什么功能障礙,2010年通過個人申請拿到了工傷認定書,今年2018年我通過本地工傷保險處申請了工傷等級鑒定,所以我想請教像我這種情況可不可以評上等級?我是湖南常德的。 《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14中的第十級傷殘等級凡符合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十級,第12條:身體各部位骨折愈合后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者;請問這條如何理解?適用我的這種情況嗎?
管理員的回答:可以評到傷殘等級的。你說的鑒定標準,適用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