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工傷賠償
- 時間:2018-8-31 15:04:12 會員:許繼魯 提問時間:2018-8-31 15:04:12
- 咨詢內容:貴處負責同志: 我是1999年出差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的,當日下午通過醫院的長途通知了單位(當時沒有手機,)出院后回到單位的醫院繼續治療,出院后按照公司的規定辦理了工傷手續,并且在后續的治療中完全按照工傷職工的辦法執行,到大約了2002年,要求98年以后的工傷都需要鑒定,并給了工傷賠償,以后再發生工傷都上報社保局。當時我找到公司領導說,我怎么沒有賠償,領導答復:當時擔心工傷指標超標,有些工傷沒向社保局申報。所以我的工傷醫療完全由公司承擔,并承諾有機會給補報社保局。后來領導退休前我有提出這個問題,照樣答復有機會補上,后來繼任的領導也是這樣答復的,并且每次的醫療費都有公司照常報銷,直到2011年上級下達了文件,要求將老工傷移交社保局的通知,具體文件號不記得。前提條件是先公示,然后鑒定、再按鑒定的級別向社保局繳納一定的費用。我被鑒定為工傷六級。后來公司改制(由國有控股向民營控股改制)我就辦理了工傷內退回家了,現在公司的大部分資產都賣掉了,公司的股價也一落千丈。跌成3元多了,還在跌。公司還有沒有別的資產我不知道。就這個上市的殼還值錢,都跌成這樣了,可是當時我們這一批老工傷(大約幾十人)被鑒
管理員的回答:你被鑒定為六級傷殘,一般應該也納入老工傷了吧。由于你的留言字數太多,未能全部顯示,請簡短表述你要咨詢的具體問題。繼續留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