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待遇問題
- 時間:2018-9-22 16:35:09 會員:聶軍 提問時間:2018-9-22 16:35:09
- 咨詢內容:我父親在福建莆田工廠打工受了工傷,6月4日出險,6月8日-7月7日先后在莆田市、廈門市住院治療。工廠繳納了工傷保險的,目前工傷認定已完成,住院治療期間工廠僅按50元/天計發工資,而且目前發生的一切費用全由我們自己承擔,有如下問題請解答:1.治療期間工資該如何補發?是按之前上工資卡的實際月平均工資還是工廠繳納工傷保險的工資基數來補發?2.短期治療已結束,因為是眼部化學性燒傷恢復很緩慢,后續手術可能要等1年左右根據實際情況再決定。現正準備去申請勞動傷殘鑒定,傷殘鑒定后是否影響后續醫療費用報銷?3.發生工傷后,有哪些待遇我們可以享受,這些待遇的支付主體分別是哪些?謝謝。
管理員的回答:1、治療期間,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即按之前上班時的十級工資計發工資。2、不影響后續醫療費報銷;3、工傷保險待遇的項目和標準,你可以看一下我們網站工傷保險條例和四川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關于支付的主體你還可以查一下社會保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