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認定工傷
- 時間:2018-11-5 15:14:07 會員:吳先生 提問時間:2018-11-5 15:14:07
- 咨詢內容:本人男,50歲,在內蒙古一煤礦上班,每月實付工資1萬左右,與2018.3.30因工導致左腿膝蓋肌肉拉傷,打石膏40天之后出現血栓,目前已治療8個月,行走還需靠拐杖,可能會影響到今后生活,請問這能評幾級傷殘等級?能補償多少錢?如果評定等級后傷殘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是否可以同時享受?在工傷治療期間我的工資是按照1萬元每月正常發放嗎?如果單位不發我需要找什么部門解決?
管理員的回答:你的表述太不具體了,無法判斷具體傷殘級別。你把功能障礙情況講清楚,才能判斷。傷殘補助金,評殘后就可以主張;就業和醫療補助金是在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主張。如果沒有參加工傷保險,全部待遇由用人單位主張。治療的停工留薪期間,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也就是應當按照你1萬元的工資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