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留薪期上班了
- 時間:2018-12-23 1:43:37 會員:白濤 提問時間:2018-12-23 1:43:37
- 咨詢內容:我是2018.3.11上班路上出了車禍。3月11號到4月11號住院治療十天,在家休息20天。身體并未康復。單位以人員緊張,且我工傷認定未下來為由,要求我上班。4月11我就上班了,而且并未安排較輕的工作進行照顧。12月20號,工傷停工留薪的通知下來了,六個月,即3月11號到9月10號。但我從4月11號一直上班了。我想問問,我能不能向單位索取這五個月的加班費,或者休假?
管理員的回答:你這種情況比較典型,全國沒有統一的明確的規定。很多地方不能按加班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