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鑒定的程序和傷殘鑒定的區別
- 時間:2019-4-22 16:44:25 會員:劉艷普 提問時間:2019-4-22 16:44:25
- 咨詢內容:你好,我是去年十一月二十九號在工地干鋼結構活時候從三米多高處摔下來了。當時未簽訂勞動合同,老板當時開車把我送到原陽縣人民醫院檢查。檢查結果腰椎L1壓縮性骨折,左手橈骨和舟骨粉碎性骨折。當時醫院醫生建議都要做手術治療。老板說醫院為了掙錢忽悠人的。然后他打電話問他認識的他們當地骨科大夫說是保守治療就可以。當時我也沒多想,也是擔心做手術受罪。然后在醫院輸了兩天液直接讓我出院去他老家一個骨科診所看病了。最后保守治療。然后就開車把我送老家了。到老家后和俺村里幾個村干部商量一下說讓老板再帶我到我們縣醫院做檢查。結果一樣都是聯系做手術,老板當時說看我自己的意思,但是話里話外都不建議我做手術,最后說恢復一段時間看看。不行了隨時可做手術,然后給我微信轉賬2000塊錢說是先買點營養品吃,當時老板口頭承諾說誤工費之類的相關費用會賠給我。當時手機沒錢了。因為態度很好,我也沒多想。然后我在家修養了半個月覺得病情并無好轉,然后和老板聯系說讓動手術。前提是去他們指定醫院做。然后把我拉到開封醫院治療。手術之前老板還未露面讓在病例上說是自己在家換燈泡摔下來了,最后報銷的錢都給我當賠償費用。當時我就覺得事情不對,不同意這
管理員的回答:千萬不要說是自己摔傷的,否則你事越來越不好辦,甚至會弄假成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