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難
- 時間:2019-5-5 22:15:00 會員:李愛輝 提問時間:2019-5-5 22:15:00
- 咨詢內容:尊敬的領導您好,我是輝縣市孟莊鎮南田莊村的村民,2018年10月16日晚我父親李治溫在孟莊鎮河南億通鑄鋼有限公司上夜班工作中發生工傷事故,公司沒有為員工繳納工傷保險,也拒絕為我們申報工傷,后來我們自己去申報工傷并提交了工傷認定申請書,工資卡流水,證人證言,醫院的診斷證明,還有與公司老板的通過錄音。可新鄉工傷科以沒有勞動合同為由給我們下了一份補正材料通知書,我們這里的私營企業都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怎么補交啊,我們提供的證據足以證明和河南億通鑄鋼有限公司存在事實的勞動關系,可新鄉工傷科就是不予認定,我看勞動法規定,工傷保險科有職責有權利去調查是不是存在勞動關系,可他們不去調查,甚至不看當時人提交的材料,只要是沒有勞動合同的一律發放補正材料通知書,請問新鄉工傷保險科這樣做符合勞動法嗎,請上級領導體諒老百姓辦事難的苦衷,給我們一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好父母官。
管理員的回答:在工傷認定中,人社局具有確認勞動關系的職責,除非你提供的勞動關系證據明顯不能成立。但是,你沒有必要這樣一直跟人社局耗時間,對你很不利。你的情況一般情況是可以被確認勞動關系的,所以建議你申請勞動仲裁確認勞動關系。然后再繼續工傷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