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傷殘賠償金
- 時間:2019-12-26 11:53:47 會員:張冬云 提問時間:2019-12-26 11:53:47
- 咨詢內容:2018年2月我工傷腰椎右側橫突2、3、4骨折,勞動能力鑒定為十級。我拿到鑒定結論后就提出異議,鑒定結論是錯的。他們答復是最高鑒定,要糾正只能等一年。我等了一年重新鑒定為九級。但我向社保部門提交時,他們說我領取了十級的傷殘賠償金,那怕前面鑒定結論是錯的,都不能按新的標準補發。我在這一年等待期里,沒有部門告訴我不能提前領取,只能等新的結論下來才能領取。他們這種做法對嗎?我怎么辦?我認為我的利益受到了侵害?
管理員的回答:你對初次勞動能力鑒定不服,可以在15日內申請再次鑒定的。如果你超過15日,就只能一年后申請復查鑒定了。復查鑒定后,是不能改變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標準的,但醫療補助金和就業補助金可以按九級傷殘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