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鑒定到十級傷殘嗎
- 時間:2020-1-11 21:56:47 會員:韓亞亞 提問時間:2020-1-11 21:56:47
- 咨詢內容:你好!我是在內蒙古阿拉善左旗工地干活時受傷的,被鋼管砸傷。公司人員帶我到醫院檢查后確定左腳母趾末節趾骨骨小梁中斷,稍分離。基底部皮質不連續。公司人就把我帶回去了。也沒有治療。公司領導說我的傷情太輕,可能半月就好了。鑒定不上傷殘等級。就不報工傷保險了。私下處理。我就答應1.5萬元和老板私了了。公司領導讓我寫保證書。以后和公司沒有任何關系了。現在已經過去三個月了。還沒有長好。我每月都兩次復查。請問,我的傷能構成傷殘嗎。我如何維權。
管理員的回答:你的情況一般為十級傷殘。一年內是可以申請工傷認定的,然后進行勞動能力鑒定,根據鑒定等級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工傷待遇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