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領導要求我晚飯后去下屬基層班組加班,途中騎自行摔倒,算工傷嗎?
- 時間:2020-3-8 14:36:57 會員:韓小剛 提問時間:2020-3-8 14:36:57
- 咨詢內容:2020年1月16日,我單位接到上級服務處工會關于轉發華北黨(2017)70號《油田公司幫扶救助工作實施辦法》中《關于2020年元旦春節期間開展扶貧幫困送溫暖活動的通知》的電話通知:要求基層工會務必在17日上午上報職工一類大病幫扶救助對象的總體數據。 由于我單位離退休東站負責統計篩選的離退休職工中符合一類大病幫扶救助的人員多,工作量大,但工作人員少。站領導結合上級服務處通知精神,要求我與離退休東站班長、工作員工晚上吃完飯后突擊性臨時加班來完成一類大病有關數據工作的篩選、排查,按時間節點如期上報。當晚騎車前往離退休東站,途經25區愛衛路北時,自行車壓在一塊碎磚塊頭上,瞬間人與自行車就摔倒了。經過河北中石油中心醫院急診科,拍片確診為左腿左腓骨上段及脛骨下段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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