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9年北京市全國勞動模范王長榮突發腦溢血被認定為工傷,到去年環衛模范張志娟突發腦溢血“沒死被不算工傷”,再到今天河南稽查標兵突發腦溢血,認定不屬于工傷后被撤銷。突發腦溢血經搶救沒死亡,應否認定為工傷,不僅考驗我們的立法是否科學,也考驗我們對待弱者受傷人心冷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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鞏義交通局一科長在工作時摔倒導致突發腦溢血,單位不予工傷認定,在無錢醫治的情況下,其女在鄭州街頭欲“賣腎”救父(如下圖)。
女大學生“賣腎”救父
6月2日15時許,紫荊山公園門口烈日下,一女孩在一張展板前蹲著,上面寫著“鞏義市交通局無良逼我賣腎救父”的標題。
女孩說,她叫焦濱崎,就讀于鄭州黃河科技大學體育學院運動訓練系,鞏義人。焦濱崎的父親焦建文在鞏義市運輸管理所上班,任客運科科長職務,其工作職責是督察,主要負責對非法營運車輛的稽查和維護交通運輸秩序。
焦濱崎說,2011年11月5日下午7點左右,其父焦建文在工作過程中極度勞累摔倒在地,導致突發腦溢血。當時出血量很大,在特護重癥監護室昏迷了一個月才醒過來,在特護監控室昏迷的一個月中,又并發心肌梗死。
“我爸在鞏義運管所工作過程中,執法嚴格,得罪了很多人,我媽媽也因此跟我爸離婚了,現在我爸的全部醫藥費用都由我一個人承擔。實在是沒有辦法,我父親現在生命危在旦夕,鞏義市運管所拒不認定工傷,所以才來鄭州賣腎救父。”焦濱崎說。
“不予認定工傷”已撤銷
2013年1月23日,鄭州市人社局給予焦建文不認定工傷認定書,鄭州市人社局在該決定書上認為,焦建文受到事故傷害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
2013年3月13日,焦濱崎在河南司法警院司法鑒定中心對父親焦建文做出司法鑒定,該鑒定意見為,被鑒定人焦建文在工作崗位發生腦出血系工作疲勞所致,二者存在因果關系。
在焦濱崎提供的2013年5月18日鄭政(行復決)[2013]250號行政復議決定書,記者看到,鄭州市市政府撤銷對焦建文不予認定工傷認定書,認為鄭州市人社局做出的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并責令鄭州市人社局在60日內重新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重新認定又是一個漫長的周期,“現在我爸已經收到病危通知書,還要做心臟搭橋手術,我馬上就大三了,學費還沒著落,我們已經花了50多萬了,好多錢都是借的,再不認定工傷,已經無路可走了”焦濱崎哭著說。
昨天下午,記者聯系了鞏義市運輸管理所所長李懷,李懷說:“鑒定工傷是勞動部門的事,只要是鑒定上了,那我們就給他錢。這個事鞏義市、鄭州市都知道。”
據了解,鄭州市行政復議辦公室對焦建文出具的行政復議決定書表示,鞏義市運管局15日內不再上訴,該決定生效。目前,鄭州市人社局已委托鞏義市人社局處理焦建文認定工傷一事。焦建文仍在鞏義市人民醫院重癥監護室住院,但因醫療費用未到位,醫院已對其停藥。
【律師評論】
張士謙律師:因勞累過度突發腦溢血應否被認定為工傷,再次成為關注的焦點。也再次想起哈爾濱環衛工人張志娟案人社局“沒死不算工傷”的答復。現在鄭州市人社局的“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已經被撤銷,我們期待接下來的認定結果。希望人社局能夠突破僵死的《工傷保險條例》,作出認定工傷的決定。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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