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使用河南省2022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計發工傷保險待遇的通知(2023.1.1執行)
作者: 來源: 發布時間:2023-08-09 09:14:00 瀏覽量:
關于使用河南省2022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
平均工資計發工傷保險待遇的通知
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社會保險中心,省本級工傷保險統籌單位:
根據河南省統計局發布的2022年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含勞務派遣)年平均工資數額,工傷保險待遇計發標準將依此進行調整�,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計發標準。根據《河南省工傷保險省級統籌實施意見》(豫人社[2018]44號)第二條第六項“按照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發”之規定,各地社保經辦機構按照2022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含勞務派遣)月平均工資6575元核算2023年度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工傷職工護理費待遇。
二、調整時間。此次工傷保險待遇計發標準調整自2023年1月1日起執行。2023年以來已按原數據預核的待遇重新進行核定,差額部分予以補發,具體程序請各地自行安排。
三、單位核實。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省本級參保單位相關工傷保險待遇按照新基數核定,省社保中心依據上述基數把應補發待遇人員名單、增加金額反饋給所在單位進行核實,各單位7月25日前將核實情況反饋省社保中心工傷待遇處,8月15日前將調整增加的待遇與應補發金額一并發放至相關人員社保(銀行)卡帳戶。
請各地嚴格按照新計發標準,精心組織實施,提前做好資金安排,確保新增加的工傷保險待遇按時足額發放。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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