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評析
上班時不慎掉入河中受傷,算工傷嗎?
作者:來源:人社部時間:2022-3-4人氣:874
案情
鄧某是某水利部門的巡查人員。某日,鄧某在河邊巡查時,不慎掉入河中,導致面部受傷。事后鄧某想申請工傷認定,但單位認為鄧某是因自己不小心造成的受傷,而且受傷時也不在單位內,不應該算工傷。那么,單位的說法正確嗎?
分析
單位的說法是不對的。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
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本案中,鄧某作為水利部門的巡查員,在水域附近巡查是其日常工作的一部分,應視為在工作崗位內。同時,鄧某掉入河中也是為了履行工作職責,其受傷與工作存在著直接的因果關系。
因此,鄧某應當被認定為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