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
無錫市區工傷和生育保險相關待遇將調整
作者:工傷賠償法律網來源:www.wnpump.cn時間:2011-6-19人氣:1084
根據《關于調整2011年度市區工傷和生育保險有關待遇的通知》(錫人社發[2011]170號)文件精神,從2011年7月1日起,無錫市將對市區工傷和生育保險有關待遇進行調整:
一、工傷保險:待遇計發有關的無錫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為3869元。
1、傷殘等級被鑒定為一至四的工傷人員在原享受傷殘津貼的標準基礎上,每人每月分別增加:一級190元,二級180元,三級170元,四級160元。傷殘等級被鑒定為五至六級并領取傷殘津貼的工傷人員,在原享受傷殘津貼標準基礎上,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45元和130元。
2、享受生活護理費的工傷人員在原享受護理費標準基礎上,每人每月分別增加:完全護理依賴增加125元,大部分護理依賴增加100元,部分護理依賴增加75元。
3、供養親屬撫恤金在原標準基礎上每人每月增加55元。
二、生育保險:市區生育保險一次性營養補助費計發標準從853元調整到929元。
按照上述標準,中心將會同勞動保障信息中心及時安排落實工傷和生育保險待遇調整事宜,確保各項待遇及時、準確的發放到位。預計本次調整,工傷保險基金每月增加支出近19萬元,生育保險基金每月將增加支出近7萬元。
無錫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201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