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
天津市關于調整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的通知
作者:工傷賠償法律網來源:www.wnpump.cn時間:2011-6-23人氣:1389
津人社局發〔2011〕4號
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委、局(集團總公司)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提高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待遇水平,依據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375號)和市政府《批轉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等五部門關于建立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發布及工資保險福利待遇正常調整制度的暫行辦法的通知》(津政發〔2008〕17號),現就調整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2010年12月31日以前按月享受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工亡職工供養親屬。
二、調整標準
供養親屬撫恤金在原發放標準基礎上,配偶每月增發89元,其他供養親屬每月增發67元。
本次調整后,工亡職工配偶的撫恤金達不到每月832元的補齊差額;其他供養親屬的撫恤金達不到每月624元的補齊差額。
三、支付渠道
參加工傷保險社會統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社會統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執行。
二O一一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