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
參加單位活動受傷算工傷
眼下正是上海邊、洗海澡的季節,每逢夏季,大連市許多單位都組織員工上海邊游玩,這似乎也成了“慣例”,而由此也帶來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煩,有的單位組織員工游玩過程中員工受傷了,是否應算工傷,成為了雙方的焦點問題,甚至還有人為此鬧上法庭。相關律師指出,單位組織員工旅游是為了讓職工更好地工作,是職工工作的延續,在法律上可以視為因工外出,此種情況應視為工傷。
事件 參加單位活動導致受傷
市民張亮(化名),是我市某事業單位的員工,今年8月8日,張亮所在單位組織員工到甘井子區大黑石附近的海邊游玩,雖然當日是周日,但上午卻是雷雨交加,濱城普降大雨,張亮與同事們無法下海游泳。“當天中午,單位在海邊燒烤,我們與領導都喝了一些酒,但我沒喝多。”張亮說,“中午過后,天逐漸晴了,我就準備下海游泳,可是,當走到海邊時,可能是剛下完雨,礁石有些滑,我一下子摔倒了,當時就感覺右腿異常疼痛,似乎不是自己的腿了,都無法站起來,后來才發現,腿嚴重變形了。”
被送到醫院的張亮,經檢查是右腿脛骨粉碎性骨折,手術后,目前還在醫院住院。“出了事情后,我曾找過單位,但領導讓我先用醫保卡住院,并且告訴我,統一組織游玩,不能算成是工傷,目前,我還在向勞動部門申請工傷呢。我認為單位的說法是錯誤的。”張亮介紹。
與張亮一樣,市民莊先生所遇到的問題也令其煩惱,在一家大型外企工作的莊先生,今年5月份,參加了單位統一組織的去海邊旅游活動,在沙灘足球比賽中,莊先生是部門所在球隊的主力球員,踢的位置是前鋒。在一場比賽中,莊先生獲得了單刀球的好機會,可是,就在莊先生帶球突破到禁區的時候,被對方的守門員撲倒了,令莊先生沒想到的是,一次正常的倒地,卻因為他失去重心,導致右側胳膊骨折。
“當時,我本能地用右手撐了一下地,雖然下面是沙子,但由于失去重心,仿佛聽見清脆的‘咔’的一聲,胳膊就變形了。”莊先生說。
被送到醫院的莊先生,經檢查是右側胳膊肘處嚴重骨折錯位。“出了事情后,單位負責人來看過我,并且支付了幾千元的費用,但我是參加單位活動受傷的,準備申請工傷,卻遭到了單位的拒絕。”莊先生說。
無獨有偶,2009年10月,市民于先生,作為某商貿有限公司員工,參加公司舉辦的拓展訓練,進行攀巖項目時,不慎從幾米高的“懸崖”上掉了下來,導致左腳腳踝骨膜嚴重受損。但受傷后,盡管于先生多次申請,但其所在單位認為,根本不構成工傷條件。
觀點 部分單位認為外出旅游是福利待遇,不是工作過程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每年夏季,我市的許多單位都會組織員工到海邊旅游,也由此引發了一些人身安全糾紛,其中員工參加單位統一活動時受傷、能否算為工傷也成為其中的焦點問題。而對于這一問題,部分單位也是有著自己的看法,以莊先生所在的某外企單位為例,該企業的中方負責人李經理告訴記者,外出旅游是公司的一項福利待遇,并不是工作過程。“在旅游過程中,確實是公司按照部門之間人員分配進行的足球比賽,但屬于其自己的原因造成受傷,其受傷在性質上屬意外事件,不能認定為工傷。”李經理說。李經理的這種說法,也代表了很多企業的看法。
說法 參加單位組織的活動受傷屬工傷
那么,單位組織員工旅游或參加活動受傷、是否屬于工傷呢?遼寧誠事律師事務所的任厚誠律師從法律方面進行了分析。“單位組織員工旅游是為了讓職工更好地工作,是職工工作的延續,在法律上可以視為因工外出,此種情況應視為工傷。”任厚誠說,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工傷一般要符合三個構成要件: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因工作原因。表面上看,參加單位組織旅游或活動受傷既不是在工作時間,也不是在工作場所,也非因工作原因,應當不屬于工傷。但單位組織職工外出旅游或參加活動,是職工的一項福利待遇,也是企業文化建設的一個方面。旅游本身并不能脫離職工身份而單獨存在。
任厚誠告訴記者,對于此種情況,國家也有著明確的規定,在全國總工會勞動保險部的《關于勞動保險問題的解答》中,就有明確的解釋:企業領導指派或組織職工參觀各種展覽會、政治性活動,造成負傷、死亡而非本人應負主要責任者,有可靠證明,可以比照因工待遇處理。“按照此解答,職工在單位組織的活動中受傷的,也可以按工傷處理。”他說。
此外,任厚誠還告訴記者,在今年新頒布的《侵權責任法》中,也規定了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管理人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他說,單位組織員工旅游或參加活動,應當承擔的是“安全保障義務”。
“安全保障義務,是對一些活動的組織者提出的基本要求。這就要求組織者要盡到在合理范圍內的提醒注意義務,需要謹慎對待活動的組織策劃,積極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他人人身財產安全,強調了組織者的注意義務。”如果怕出現意外,企業在組織員工外出時,最好購買意外傷害保險等。如果真的出現意外,受傷員工也可以搜集證據,向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工傷鑒定等。“任厚誠說。
-----大連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