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
因私推遲下班遭遇車禍不算工傷
作者:工傷賠償法律網來源:www.wnpump.cn時間:2011-9-7人氣:1038
案情回顧:
本該18點鐘下班的居某,為等在同一公司上夜班的妻子,22點和妻子一起乘坐摩托車回家,沒料到半路上發生了車禍,造成妻子死亡、自己重傷的重大交通事故。勞保部門認定居某發生交通事故所受到的傷害不屬于工傷。居某因此提起行政訴訟,將廣西融安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告上了法庭。12月6日,融安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維持融勞社工傷字[2006>06號《工傷認定書》;同時駁回原告要求法院判決確認其所受機動車事故傷害屬工傷的訴訟請求。
案件分析:
明顯超出了下班合理時間是裁判根據
一審法院認為,被告融安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對原告居某發生的事故傷害是否屬于工傷作出認定是《工傷保險條例》賦予其的法定職權。原告2006年1月6日18時下班后,為了順搭其妻回家而等到晚上22時10分才從單位騎摩托車回家,其回家的時間已明顯超出了下班的合理時間,因此其在回家的路上受到的機動車事故傷害不能認定為法律意義上的在下班途中受到的機動車事故傷害。被告作出的融勞社工傷字[2006>06號《工傷認定書》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規正確,程序合法,應予維持。原告訴請法院判決確認其所受的機動車事故傷害屬工傷,因法律末授予法院此項職權,故此,對原告的此項訴訟請求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