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
女職工穿高跟鞋下樓摔傷算工傷
作者:工傷賠償法律網來源:www.wnpump.cn時間:2011-9-7人氣:1084
2006年1月,閆某到烏市某物流公司上班。2008年4月8日,一次下班時不小心摔倒,并將鼻子摔傷。后經烏魯木齊市勞動保障局申請認定為工傷,屬十級工傷,并裁決單位承擔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就業補助金。
而單位認為,由于閆某穿著較高的高跟鞋下樓,才不慎摔倒將鼻子摔傷,不應該算工傷,但出于人道主義,可以給予閆某適當的經濟援助,但不應該承擔裁決書中所述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于是不服裁決,將閆某起訴到法院,請求依法判令不予支付閆某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閆某說,她的工傷已經由勞動部門認定,單位理應承擔仲裁裁決的各項工傷待遇,但在與單位協商解除了勞動關系后,單位沒有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法官說,閆某在原告處工作時受傷已經認定為工傷,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其為喪失勞動能力十級,而且閆某與原告已協商解除勞動關系,原告應依法給被告閆某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原告稱被告不屬于工傷與事實不符,不予支持。
法院遂判決單位支付閆某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14556元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29112元;駁回了單位的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