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廣安市工傷保險實施市級統籌
為提高工傷保險統籌層次,增強工傷保險基金抵御風險能力,廣安市從2011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圍內實施工傷保險市級統籌。
統一參保范圍和對象
凡駐廣安市行政區域內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依照或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除外)、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的全部職工,以及依照或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單位的編外人員,均應依照規定參加工傷保險。
統一繳費基數和費率標準
工傷保險費由用人單位繳納,全市實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三險合一”統一參保。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只記錄本人工資,本人工資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
根據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則,確定工傷保險費費率。按照國家確定的行業類別確定基準費率和浮動費率。一、二、三類行業基準費率標準分別按1.0%、2.0%、5.0%執行,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基準費率按1.0%執行。并實行浮動費率制度。
統一基金財務核算管理
工傷保險基金實行全市統收統支、收支“兩條線”管理,由市級統一核算、統一管理、統一調度、統一編制收支預算。工傷保險實施市級統籌后,基金全市統收統支后,取消各縣區工傷保險基金財政專戶,區市縣社保經辦機構開設或保留工傷保險基金收入戶和支出戶,分別用于工傷保險基金的收入、上解和待遇支付。各區市縣社保經辦機構每月征收的工傷保險基金在當月20日前應全部上解市工傷保險基金收入戶,市社保經辦機構在次月10日前統一從收入戶劃轉至市財政專戶管理。各區市縣應于每月5日前,將上月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向市社保經辦機構申報。市社保經辦機構在15日前將各地申報上月的工傷保險待遇基金結合年度預算撥付給區市縣,確保工傷保險待遇按時足額支付。
統一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
工傷認定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以及受委托的區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監督檢查。最大限度地減少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切實維護好職工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
工傷職工的勞動能力鑒定統一由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負責,市勞動能力鑒定服務中心在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日常工作。
統一工傷保險待遇支付標準
全市統一執行國家、省和市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統籌范圍和支付標準,使參保職工享受到統一的工傷保險待遇。
工傷保險待遇審核和支付工作實行分級管理。區市縣社保經辦機構負責本級管理的已參保的用人單位工傷職工的待遇的審核及支付工作,市社保經辦機構負責市本級已參保的用人單位工傷職工的待遇審核待遇支付工作。市社保經辦機構對區市縣的待遇審核和支付情況進行稽核和監督。
統一業務流程和信息系統管理
全市工傷保險經辦業務實行統一的流程,分為工傷保險登記,工傷保險費征繳,工傷醫療、康復與輔助器具配置管理,待遇審核與支付,財務管理,稽核監督等環節,并實行統一的工傷保險信息管理系統。
來源:四川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