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
無從業資格證,未簽勞動合同受傷算工傷
作者:工傷賠償法律網來源:www.wnpump.cn時間:2011-11-8人氣:3338
2011年2月,茶陵縣做生意的阿寶因經營需要,張貼了招聘司機的廣告。阿寶稱,他的招聘廣告中明確要求,應聘者應符合“駕齡三年以上,駕照、上崗證齊全”。小光看到招聘廣告后提交了駕駛證、偽造的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從而獲得了這一工作。 隨后,雙方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小光就開始從事運輸工作。小光在上班的第六天,在運輸工作中發生了交通事故,導致自己受傷,車輛受損。小光治療費花了5萬多元,阿寶支付了4萬多元。
茶陵縣勞保局于2011年6月作出了《工傷認定決定書》,認為小光此次的受傷屬于工傷,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阿寶應該支付小光醫療費、誤工費等損失共計10多萬元。
阿寶不服,認為自己與小光并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并且小光是以欺詐的手段獲得工作的,因此向茶陵縣法院提起了行政訴訟。
法院認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阿寶與小光的勞動關系成立;阿寶提交的招聘司機的要求這一證據,茶陵縣勞保局和小光都有異議,認為其提交的證據是虛假的,當時廣告中并沒有說明招聘司機的要求,也沒有要求小光出示證件。
雖然小光沒有從業資格證件,但阿寶沒有證據能夠證明小光在應聘過程中采取了欺詐的手段,因此不能認定小光采取了欺詐的手段獲得工作。同時,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屬于工傷。
法院經過審理,最終維持了茶陵縣勞保局作出的行政決定,認定小光的受傷屬于工傷。
來源:株洲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