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
哥哥用弟弟身份證應聘工作,發生車禍可以享受工傷待遇
作者:來源:時間:2012-12-20人氣:1451
哥哥洪志軍拿弟弟的身份證去九江南方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方水泥)應聘工作,下班回家途中發生車禍。雙方就洪志軍是否可以享受工傷待遇鬧上法院。12月18日,江西省彭澤縣人民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判決洪志軍享受工傷待遇。
2008年11月3日洪志華拿著弟弟的身份證去原告南方水泥應聘工作,并與南方水泥簽訂了一年的合同。2009年12月11日洪志軍又用弟弟的名字與南方水泥簽訂了2年的書面勞動合同,南方水泥以洪志軍弟弟的名字在社保局辦理了工傷保險。
2011年3月1日20時,洪志軍在下班途中發生車禍,肇事司機逃逸,洪志軍用去了36542.23元醫療費。洪志軍就工傷待遇問題與南方水泥協商未果后向彭澤縣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彭澤縣仲裁委裁決洪志軍與南方水泥存在事實勞動關系,九江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洪志軍為四級傷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需大部分護理。據此,彭澤縣勞動仲裁委裁決南方水泥支付洪志軍各項費用計158335.01元。南方水泥認為洪志軍冒用其弟弟名義上班,是欺詐行為,自己并不是不給洪志軍辦理工傷保險,反而是洪志軍的欺騙行為,使南方水泥錯誤的為洪志軍的弟弟辦理了工傷保險,所以洪志軍不應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為此向法院提出訴訟。
法院在查明事實后,認為洪志軍雖以其弟弟的身份證來南方水泥應聘工作,但與南方水泥已構成事實勞動關系,現洪志軍在上班期間受傷,應享受應有的工傷待遇,但洪志軍未向南方水泥提高真實的身份信息,自身也有過錯,應承擔30%的過錯責任。最終法院判決南方水泥給付洪志軍各項工傷待遇計人民幣131235.44元。光明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