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
司機在運輸途中,吃飯喝酒時猝死,算工傷
作者:重慶晚報來源:時間:2016-6-20人氣:1301
司機在運輸途中,吃飯喝酒時發病身亡,算不算工傷?近日,市二中院終審認定,這是司機工作時間發生的意外事故,屬于工傷。
2013年3月,家住梁平縣的劉某買了一輛重型半掛牽引車,掛靠在該縣某運輸公司。經人介紹,司機李某給劉某開牽引車。
當年12月22日14時許,徐某主駕,李某副駕,兩人開著載有商品車的牽引車從重慶出發,到江西交貨。24日22時許,他們駕車到達江西南昌,將商品車開下來,停放在4S店的壩子前。由于4S店下班關門,他們無法交車。
次日1時許,李某開車到一家燒烤店吃烤魚,要了一瓶白酒,酒喝了不到一半,李某突發疾病,送醫搶救無效,于當日3時許死亡,死亡診斷為:猝死(腦血管意外)。
梁平人社局認定李某死亡視同工傷。運輸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院一二審均認為,李某開車交付商品運輸車,工作職責不僅僅是開車,交車、看車、送商品車等這些時間也應視為工作時間。另外,他的工作崗位不固定,不僅僅只有駕駛室,還有其他與工作相聯系的場所也屬于工作崗位。他到江西后外出吃燒烤是為了滿足生理需要,故吃飯的地方應視為其工作崗位。
法院認定李某是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因突發疾病在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梁平人社局認定工傷決定并無不當,為此判決駁回運輸公司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