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
嘉興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作者:來源:時間:2018-2-2人氣:1882
嘉興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嘉政發〔2017〕49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各單位:
為保障勞動者基本生活和合法權益,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浙政發〔2017〕43號)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從2017年12月1日起,將我市最低月工資標準調整為180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調整為16.5元。
嘉興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