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問答
用人單位分立、合并、轉讓的,職工發生工傷由誰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作者:來源:時間:2018-11-27人氣:2364
問:
用人單位分立、合并、轉讓的,職工發生工傷由誰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答:
用人單位分立、合并、轉讓的,承繼單位應當承擔原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責任;原用人單位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承繼單位應當到當地經辦機構辦理工傷保險變更登記。
問:
用人單位分立、合并、轉讓的,職工發生工傷由誰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答:
用人單位分立、合并、轉讓的,承繼單位應當承擔原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責任;原用人單位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承繼單位應當到當地經辦機構辦理工傷保險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