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問答
用人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給員工繳納社保,發生工傷怎么辦?
作者:來源:開封社保局時間:2019-6-23人氣:1142
員工在上述情況下發生工作期間事故傷害時,受傷者與用人單位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爭議的,用人單位應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未按此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職工本人及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可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認定工傷后,經醫療機構救治仍存在殘疾的,應由統籌地區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進行勞動能力鑒定,評定傷殘等級,再由所在單位按照鑒定的傷殘等級和《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待遇標準支付員工各項工傷待遇。
如果員工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爭議,則應先通過勞動仲裁確認勞動關系,再按上述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