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評析
員工入職就做了參保登記,發生工傷后社保不賠付,怎么回事?
我們都知道未繳納社保發生工傷,社保基金不予賠付,員工入職當天就參保是規避工傷風險的唯一途徑,但是社保基金的賠付是有時間節點的,如果員工入職單位就在參保系統中登記了,是不是就萬事大吉了呢,今天筆者就社保基金賠付時間節點做個分析。
實際案例
寫這篇文章起源于筆者所服務的一家顧問單位所發生的一個案件,案情為魏某于2018年7月12日入職公司,公司于2018年7月19日登記備案,魏某于2018年7月22日發生工傷,社保基金于2018年7月23日建檔。后公司向社保基金申請理賠,社保基金拒絕理賠。經過本人連同公司相關人員一起至社保局溝通得知,社保繳納分為三個步驟:
第一步網上登記備案;
第二步提交社保系統;
第三步審核建檔。
該案件中公司于2018年7月19日完成了登記備案,但于2018年7月23日才提交,提交當日社保局即進行了建檔。因此社保基金拒絕賠付,所有責任由公司自行承擔。
經過了解得知,在以上三個步驟中,公司將繳費信息提交到社保系統后發生的工傷,社保局內部可以進行協商,社保基金有可能進行賠付,但如果發生工傷時間是在提交之后,社保基金拒絕賠付。因此社保基金賠付工傷待遇的時間節點是以社保局建檔時間為準,如果提交后未建檔即發生工傷的,可向社保局征繳科進行溝通處理。
實操建議:
針對可以系統提交建檔的地區,建議勞動者入職當日即提交建檔規避工傷可能發生的風險;
針對需要到窗口備案進行建檔的地區,公司可以約定一個月當中的某幾天為入職辦理時間,比如逢5號辦理入職,勞動者辦完入職以后,相關的工作人員立即帶著勞動者的資料去辦理社保備案建檔,如果集中一次去辦,在這期間若發生工傷將全部由單位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