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中心
提問時間:2012-1-11
會員:張德云
咨詢內容:我是2004年在工地上做外墻的時候,不慎從樓上跌下來,把腰椎給摔斷了,當時經過治療一段時間以后,醫生說你現在還不如回家修養,一年以后差不多就可以康復了,在這之后我就和那個包工頭協商,他答應給我2萬一千元,作為我的后續治療和賠償,當時年紀輕也沒有多想就答應了,我想反正我還年輕,再說一年以后身體就好了,什么多點少點,沒有想到我想錯了,身體是好了,但是卻留下了后遺癥,走路像是80歲的老大爺一樣,現在也不能正常工作,給我的生活帶來了極大的不便,請問像我這樣的案例,還能在獲得賠償嗎?
律師回復:已經過了申請工傷認定的時間,建議通過上訪或者協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