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中心
提問時間:2012-1-14
會員:鄧書昌
咨詢內容:我在一間毛織廠上班,2011年8月11日受工廠老板的指派送樣板,途中遇車禍受傷,由于工廠沒有為員工辦理工傷保險,廠方就一直沒有為我申請工傷認定,我只好自己去申請,但由于沒有和廠方簽定勞動合同,勞動局不予辦理,由于事發突然,在住院其間,廠方將能證明我是本廠員工的證據都已銷毀。并在本人在家養傷,不知情的情況下將工廠搬走,將工人遣散,這樣我連一個能證明我是本廠員工的同事都找不到了,請問我該怎么辦?
律師回復:若不能證明勞動關系,則不能認定為工傷,建議先收集勞動關系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