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中心
提問時間:2012-1-20
會員:陽曉彤
咨詢內容:本人于2011年09月29日中午12點下班回家途中發生交通事故,診斷為右肩肱骨頭撕裂性骨折,已經認定為工傷,但是本人發放的是病假工資(意思就是工資沒全額發放,平常是拿3000多的,只發了我2000多),無月度獎金,下半年獎金和年終獎金均無全額發放,住院期間無伙食補貼和護理費發放,我不明白工傷待遇提及的工資福利待遇是什么?單位說獎金是做到的我沒上班所以沒有,他們說的對么?我享受的工傷待遇是正確的么?
律師回復:原工資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工資,另外有的單位把績效工資稱為獎金,如果是這種情況原工資福利待遇應當包括獎金,住院的應當支付住院伙食補助費,要求支付護理費應當有醫院的證明,孔律師答復。